您在绍兴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源保护地乡镇养老保险保障力度的建议》(第10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制度,对保障农村老龄人员的基本生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具备极其重大意义。国家、省、市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解决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我市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先后建立并完善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等制度,目前已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对于劳动年龄段内的水源地百姓,在职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在职的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您关心的养老待遇差距大的问题,因基本养老保险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水源地百姓可结合自己的真实的情况选择参加相关基本养老保险,通过长缴多得、多缴多得逐步的提升养老待遇水平。
为进一步完善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充分的发挥补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保护区人民生产生活,我市已于2024年2月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生态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绍政办发〔2024〕6 号),明确以王坛、稽东、平水等乡镇为主的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资金补偿办法。补偿资金为8350万元/年,通过水资源费筹集、受益地区财政缴纳等渠道筹措,补偿对象涉及柯桥区、嵊州市、上虞区部分村镇。补偿资金大多数都用在生态环境治理、社会公益项目和群众民生保障。其中群众民生保障包括普惠性教育卫生、养老保险、慈善救助等民生支出,费用不低于该乡镇获得年总补偿资金的20%。
为推动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增长,促进共同富裕,今年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完善我市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4〕18 号)文件,文件明确:调整缴费档次,从2024年1月1日起,将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8档。取消原100元档,增加200元、7000元档,其中200元档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由区、县(市)财政全额代缴。合理确定缴费补贴标准,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缴费档次200元、300元的,财政补贴30元;缴费档次500元的,财政补贴80元;缴费档次1000元的,财政补贴250元;缴费档次2000元的,财政补贴500元;缴费档次3000元、5000元、7000元的,财政补贴600元,补贴力度居全省前列。实行灵活的缴费方式,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能变更一次缴费档次。鼓励参保人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档次变更的缴费补贴差额一并补足。探索多渠道筹资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积极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等资助参保人缴费试点,进一步拓展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对于水源地保护区因大量企业关停搬迁,大部分本地百姓只能以务农、打零工谋生,社会保障享受程度整体偏低的问题。人社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帮扶:一是就地就近转岗。遵循“工种相近,属地相邻”原则,联系有招工需求的相关企业,为职工安排转岗。无法就近就地转岗的职工,统一联系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组织招聘接收。二是专场招聘推介。通过组织就近企业公益系列招聘活动,深入停产整治企业较多的镇街开展专场招聘会推介就业,让更多失业人员找到新工作。三是技能培训转移。聚焦香榧、日铸茶等产业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同时向农村居民、失土农民、水库移民等提供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提高山区居民的技能水平,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四是加强政策兜底保障。对于一时找不到工作的失业人员,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确保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